每年高招錄取期間,總有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長急迫心情,設局詐騙。有關部門提醒家長謹防所謂“分不夠,錢來湊”的虛假招生承諾,以及“內部指標”、虛假查分網(wǎng)址等詐騙手段。
記者采訪了解到,近年錄取中,不法分子慣用的詐騙伎倆主要有以下六種:自稱軍校機關或招生部門人員,謊稱有“內部招生指標”“計劃外招生指標”;謊稱能辦理藝術、體育、小語種等各類“特長生”加分;偽造錄取通知書;發(fā)送虛假查分網(wǎng)址,根據(jù)家長填寫的個人信息進行精準電信詐騙;以高考為由頭的“木馬”詐騙;以“自主招生”名義行騙,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如一些騙子利用考生和家長不懂自主招生、定向招生政策進行欺騙,吹噓可以弄到某大學定向招生計劃,保證錄取,公開叫價,收取高額“定向費”。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高校已對社會公布,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既要達到高校自主招生測試合格標準,還要達到高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由高校擇優(yōu)錄取。
近年來,以高考為由頭的“木馬”詐騙成為新型詐騙方式。詐騙者向考生和家長發(fā)送帶有木馬鏈接的短信,或者在網(wǎng)站上設置一個誘騙性的木馬鏈接。家長點進去后,木馬程序便植入手機,獲取關聯(lián)銀行卡等信息,通過攔截獲取支付驗證碼,經(jīng)網(wǎng)購消費變現(xiàn)或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紅包轉賬提現(xiàn)。
專家表示,不論何種形式的招生詐騙,都是圍繞一個“錢”字,凡是涉及錢財,考生及家長一定要高度警惕。如果遇到招生疑難問題,要通過正規(guī)渠道查詢核實,不要輕易將考生身份證號、準考證號等信息交予他人。同時,要及時向招生機構或公安機關舉報招生詐騙,維護個人權益。
近日,房山法院通報典型案例,梳理騙子的行騙套路,法官建議,對主動提出為孩子求學提供幫助的人,考生和家長應多方位核實對方的真實信息,同時也要對他們給出的承諾予以警惕,不要輕易表露出急需他們疏通關系的意思。如果確定需要在入學問題上得到幫助,建議考生和家長與相關高校負責招生的部門進行聯(lián)系,核實學院設置、招生政策等信息。
案例1
謊稱親戚在名校當教授
李某在朋友交往中得知,高某的獨子即將參加高考,遂告知對方,其舅舅在北京一知名高校任教授,有門路幫孩子上這所大學,只要肯花錢就行。高某孩子的高考成績出來后,分數(shù)只能上三類本科院校。心有不甘的高某找到李某求助,并根據(jù)對方的要求支付了15萬元“活動”經(jīng)費。
不久,高校紛紛開學。高某也拿到了李某帶來的錄取通知書,但與此前承諾的不同,通知書上載明的錄取學校是一家并不知名的學院,對此,李某解釋稱,孩子只是暫時先在該學院軍訓,結束后就可以轉入之前所說的名校讀書。
考慮到孩子的實際考分,高某對此將信將疑。然而,軍訓結束后,孩子仍然在這所不知名學院讀書,同時,高某還了解到,這家學院面向社會招生,并不局限于高中畢業(yè)生,畢業(yè)后也無法提供國家承認的學歷,與李某聲稱的知名高校更是沒有任何關聯(lián)。
意識到被騙的高某立即報案。最終,李某被法院認定為實施詐騙罪并被判刑,此前騙取的十幾萬元也如數(shù)退還給高某,但此時距離高校開學已數(shù)月過去。
案例2
考前培訓班老師打包票可讀名校
方某是一名藝術類考生,在高考前一直在一家藝術考試培訓班接受輔導。在此期間,培訓班的一名輔導老師王某告訴她,自己可以幫助她以私下運作的方式通過某藝術院校的專業(yè)課考試并入讀該院校。
同年高考中,方某因發(fā)揮失常,未能達到這所藝術院校的錄取分數(shù)線,于是找王某尋求幫助,王某表示確實有能力讓方某圓藝術夢,但需要支付一定的運作費。隨后,方某根據(jù)對方的要求支付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