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罰惡揚善的準繩,法律是不可觸碰的礁石,法律是好人的保護傘,法律是壞人的禁區(qū)!2018年10月25日,彭州中學實驗學校開展了彭州市“檢察官進校園”活動,彭州市人民檢察官李鳴帶同學們一同走進了法治世界。
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
在開始講座之前,李檢察官向同學們科普了未滿十八周歲的是未成年人,但是已滿十六歲周歲的人犯罪,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而已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也應負刑事責任。刑罰又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未成年人根據(jù)年齡和犯罪情節(jié)來判緩刑,正當防衛(wèi)不負法律責任。
后悔的淚無比的咸
講座上,李檢察官還向同學們講了一個真實的案例——彭州市某中學的一位某某原本是班上的班長,成績優(yōu)異的好學生,但由于班上的同學不滿,嫉妒而與同學及外校學生發(fā)生斗毆,面對不法侵害,賈某某捅破了外校學生的脾臟,造成了二級傷害,因此造成他的一個人生污點,使他的夢想破滅。通過這種事,讓同學們體會到:每個人心中都應有一桿秤,時時刻刻衡量自己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范,以法律和理性為鎖鏈,禁錮住內(nèi)心沖動的魔鬼,不越雷池半步。
“生命第一大如天”,“能勸就勸,不能就閃”這些是“大王帶我來巡山之校園暴力”里的歌詞,通過這首改編歌曲讓與會的同學們懂得了生命位于第一位,人民要做到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
這節(jié)講課過后,同學們還了解到檢察院是一個司法機關,它的主要職能是監(jiān)督,維護著人民的合法權益。
通過此次活動,彭州中學實驗學校的同學們都將帶著社會責任感與主人翁意識,用心澆灌“法律種子”,用理智的行為,冷靜悉心呵護種子,讓它破土發(fā)芽,茁壯成長,枝繁葉茂,碩果累累。(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