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及高考錄取的詐騙案近日在懷柔法院宣判,9名家長花費近千萬元購買某大學的入學“內部指標”,卻落入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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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郭某以有能力辦理某大學軍事文化學院入學為由,騙取某教育機構負責人李某(化名)的信任。李某后向學生家長進行宣傳,稱可以通過花錢的方式辦理入學,先后收取9名學生家長的錢款。
李某轉賬給郭某941萬元用于辦理9名學生的入學手續(xù)。郭某則找人偽造了這些學生的義務兵證6本、士官證兩本及某大學軍事文化學院的入學證明,并將上述偽造證件及入學證明分別轉交給李某和學生許某。后因郭某一直未能辦理學生入學而案發(fā)。
懷柔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特別巨大;偽造武裝部隊證件、印章的行為已觸犯我國刑律,分別構成詐騙罪、偽造武裝部隊證件、印章罪,依法應予數罪并罰。
鑒于郭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退繳部分贓款,法院決定對其從輕處罰。最終,郭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9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并處罰金13萬元。判決作出后,郭某未提出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
懷柔法院法官提醒家長,正規(guī)大學錄取學生不會附加其他費用,任何需要附加費用的“招生指標”均為騙局。家長和學生應保持警惕,增強防騙意識,避免因投機取巧而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