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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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悉,強化問責,是這次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重點,也是督導“長牙齒”的有力保障。
為此,《意見》提出了八大舉措:
一是完善報告制度!兑庖姟访鞔_規(guī)定,各級教育督導機構開展督導工作,均要形成督導報告并向社會公開;對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教育決策部署不力、違反有關教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要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二是規(guī)范反饋制度!兑庖姟芬螅骷壗逃綄C構要及時向被督導單位反饋督導結果,逐項反饋被督導單位存在的問題,下達整改決定,提出整改要求。
三是強化整改制度!兑庖姟访鞔_規(guī)定,被督導單位要針對問題,全面整改,及時向教育督導機構報告整改結果,并向社會公布整改情況。
四是健全復查制度!兑庖姟芬,各級教育督導機構對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被督導事項建立“回頭看”機制,有效防止問題反彈。
五是落實激勵制度。《意見》要求,地方各級政府要對教育督導結果優(yōu)秀的被督導單位及有關負責人進行表彰。
六是嚴肅約談制度!兑庖姟访鞔_規(guī)定,對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黨和國家教育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履行教育職責不到位、教育攻堅任務完成嚴重滯后、辦學行為不規(guī)范、教育教學質量下降,安全問題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導的被督導單位,由各級教育督導機構對其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
七是建立通報制度!兑庖姟访鞔_,針對教育督導發(fā)現(xiàn)的問題整改不力、推諉扯皮、不作為或沒有完成整改落實任務的被督導單位,由教育督導機構將教育督導結果、工作表現(xiàn)和整改情況通報其所在地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建議其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不得評優(yōu)評先、提拔使用或者轉任重要職務。
八是壓實問責制度!兑庖姟诽岢觯辖逃O(jiān)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導與教育行政審批、處罰、執(zhí)法的聯(lián)動機制。對問責的情形、方式等,《意見》也都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