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的具體措施》近日印發(fā),明確規(guī)定了中小學教師減負“十條”。制定中小學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清單,對現(xiàn)有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立即進行全面清理精簡,堅決取消可有可無事項,制定科學有效的中小學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清單,確保對中小學校和教師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xiàn)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
寧夏將通過規(guī)范簡化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標準及流程,完善中小學校和教師評價體系,減少不必要的環(huán)節(jié)和表格數據材料檢查。要求不得以微信工作群等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制視頻等方式代替實際工作評價。開展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年度考核、評優(yōu)選先和專業(yè)技術競賽等,不得擅自提高準入門檻和設置繁瑣評審程序,不得以考試成績、升學率、學歷、論文、獎項作為唯一性評價指標。同時,規(guī)定不得隨意安排中小學教師到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場所開展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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