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武進區(qū)法院審理了一起詐騙案:2021年,李先生、張先生的兒子高考成績不理想,朋友強某某稱他能"運作",幫孩子拿到入學名額,李先生為此花費了60萬元,張先生則花了70多萬元。當年8月,強某某以被舉報為由,又讓李先生掏了37萬。2022年1月,強某某稱已擺平舉報,孩子可入學,但因疫情需"在家自學",李先生未懷疑錄取的真實性,后續(xù)又被騙百萬余元。直到防疫政策調整,"上網課"理由無法成立,強某某的謊言才被戳穿,李、張兩家共計被騙470余萬元。更離譜的是,為了圓謊,強某某連自己同樣考大學的兒子也騙。最終,強某某獲刑十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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